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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时间 :2018-05-23 【转载】 企業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 ,為經營決策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和切實的法律保障 ,有效防範經營決策中的法律風險 ,是企業法律顧問的重要職責 。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包括 :企業的分立 、合併 、破產 、解散 、投融資 、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 、大額捐贈 、分配利潤 、擔保 、租賃 、產權轉讓 、招投標及改制 、重組 、公司上市等重大經營活動 。 企業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一 、為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 。包括決策的實體內容 、決策程序和決策實際執行過程都準確地符合有關法律 、法規和各項規章 、政策的要求 ,嚴格避免經營決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而被迫糾正或受到處罰 ,防止形成違法違規性法律風險 。 二 、確保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有切實的法律保障 。一是保障重大經營決策中法律賦予企業的權利得到充分實現 ,使企業合法權益最大化;二是保障決策預期目標和經濟活動中應獲得的利益順利實現 ,使企業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三是保障經營決策在法律上選取最佳方案 ,最大限度減少障礙和降低成本 。 三 、有效防範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的法律風險 。及時分析論證 、預測評估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的法律風險 ,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如避免 、轉移 、分散 、減輕 、降低等 ,以便在風險發生後 ,即刻按照制定的預案 ,在第一時間採取最恰當辦法 ,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 國家在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上 ,從制度上給予了保證 。1997年原國家經貿委發佈《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2002年原國家經貿委等七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在國家重點企業開展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2004年國務院國資委發佈《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以及2008年 、2010年 、2011年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 ,均明確了企業法律顧問必須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 。 企業法律顧問參與重大經營決策的形式有 :一是參加或者列席重大經營決策會議 ,包括會議前期的調研考察 、協商談判等;二是審簽文件 ,包括涉及企業權力義務的各類文件 、文書 、資料 、函件如合同 、協議 、章程 、授權書 、委託書等 ,應有法律顧問起草 、修改或者審核會簽;三是專項制度規定應有法律顧問參與的其他經營決策制度 。 法律顧問參與重大經營決策有如下具體要求 : 一 、全面準確地掌握經營決策的有關背景 ,即盡職調查 。一是了解掌握經營決策的議題 ,包括議題是誰提出的 ,提出的背景 、依據 、意圖等;二是了解把握經營決策目標 ,包括長遠目標 、近期目標 、主要目標 、次要目標 ,目標的核心 、本質和組成內容等;三是了解把握決策對象 ,即決策事項所涉及的各方面情況;三是了解把握決策的初步方案 。 二 、準確了解有關當事人資信情況 ,特別注意防止上當受騙 、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 。了解當事人資信情況包括 :性質 、規模 、組織 、人員 、註冊資本 、經營範圍 、經營能力 、總資產 、淨資產 、債權債務 、銀行貸款 、對外擔保 、經營項目 、經濟效益 、生產產品 、研發能力 、知識產權 、市場份額等以及當事人誠信情況 。 三 、熟練掌握決策的有關法律 、法規 、規章和政策 。一是熟悉國家的法律 、行政法規 、地方性法規 、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二是熟悉國家政策和各級政府的規範性文件;三是熟悉法律基本原理和法學基礎知識 ,特別是民商法有關理論;四是熟悉與經營決策有關的國際條約 、公約 、國際慣例和WTO有關規則 。 四 、注意協調好與企業有關業務部門的關係 。一是弄清楚企業有關業務部門的職責分工和實際執行情況;二是聽取和主動徵求有關業務部門對決策問題的意見和方案;三是積極主動與有關部門的交流溝通 ,找出焦點 、矛盾和存在問題 ,努力取得共識 。 五 、提出完整準確的法律意見和方案 ,出具法律意見書 。 |